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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国庆、中秋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时间: 2025-09-29 16:15:44

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国庆、中秋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国庆和中秋假期临近,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全市广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商品和服务,要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价格执行;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定价,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商品和服务。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各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通过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等网络渠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

三、诚信经营主动接受监督

(一)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经营者在节日期间,要积极组织货源满足群众生活需求,不得在节日期间大幅提高米面油肉蛋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

(二)旅游景区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应按照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对门票、停车场、景区交通等游览服务价格及门票优惠政策进行公示,不得价外加价或强制代收其他费用。

()酒店、宾馆、客栈、民宿要认真做好线上线下明码标价公示工作,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履行价格承诺;严禁对电商平台生效订单毁约或在入住环节临时加价。

()饭店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对菜品进行明码标价,明确计价单位、单价等信息,确保价目齐全、标识醒目;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消费项目、数量、价格及总金额;提供外卖打包服务的,要做好外卖打包费明码标价。

()文娱演出、体育赛事、露营场所、特色旅游街区、旅行社等经营者要严格做好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

()客运公司、出租汽车公司、车站、码头等经营场所应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做到守法诚信、热情服务,构建和谐稳定的驾乘环境。

()各商业停车场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出入口醒目位置标明收费标准、免费停放时间、服务电话、投诉举报电话等;严格按照公示的标准收取停车费。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全面整改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假日市场价格巡查,依法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及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8日